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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2021年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任务

  • 时间:2021-04-19 1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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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筛选确定,分解下达了2021年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任务,其中:西宁市11013户、海东市11645户、海西州1071户、海南州5590户、海北州2499户、黄南州4293户、果洛州1900户、玉树州1989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农牧民群众自主自愿实施项目,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公开公示到位。对项目实施内容、补助资金发放等进行村民会议通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明确建设责任,加大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住房现状调查评估,对项目实施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验收。有条件的地区要把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与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充实和扩展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要建立健全档案,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要求,逐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完整准确的省、市、县三级台账。县级住建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奖补资金的监管使用,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奖补政策、补助标准等情况实行村级公示公告制度。要加大政策宣传,强化信息报送。结合万名干部下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宣讲活动,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政策知晓度、理解度、执行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总结宣传往年项目成效,以项目实际节能环保效果的说服力,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要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任务完成。抓紧研究将任务分解到村到户,明确建设规模和资金保障,组织力量开展入户调查、规划设计和备工备料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当年任务全部竣工验收。要加强项目巡查检查力度,建立项目月报和通报制度,实时全面掌握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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