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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江苏、天津调研考察报告(二)

  • 时间:2023-12-01 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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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坚持高水平管理。一是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天津市出台《城市管理规定》,正在制定《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正在开展《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调研。二是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江苏省建立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河塘疏浚等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农民自主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主、自觉维护整治成果。三是推行网格化定责、精细化管理。天津市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格局,建立21个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3500个视频监控点,覆盖了全市16个区(县),形成市控区统、条块互动、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有力巩固整治成果。江苏省计划到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

  从这两省市的经验做法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城乡环境的有效途径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的重要作用。一是城乡建设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意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天津市以群众意愿意见作为决策的“风向标”,将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市文化中心、海河教育园区规划设计方案等重大规划项目,通过新闻媒体、规划展览馆展示等方式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经过整理共形成意见5100多条,由规划部门逐条研究并充分吸纳,收获了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调查显示,居民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满意度2008-2011年分别为98.8%、99.5%、99.5%、99.6%,天津荣获“中国城市民生成就最佳范例奖”。二是城乡建设要突出特色,让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天津市通过平面设计“一条主线”、立面整治“五子登科”、城市绿化“三管齐下”等手段,充分展现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自然风貌和大都市现代化气息。江苏专门将农村建筑风貌特色作为一个大项目,组织国内外专家进行研究推进。三是建设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能够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相统一。天津市通过900天奋战彻底改变了市容面貌,改善了发展环境、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聚集更多生产要素,吸引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一大批高端、高新、高质的大项目好项目纷纷落户天津,形成了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国防科技等8大优势支柱产业。江苏省像抓城市建设一样抓村庄整治,像抓城市环境改善一样抓村庄环境改善,通过规划建设像郄坊村、竹塘村这样的“康居乡村”,提升乡村活力,推动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学习借鉴江苏、天津经验的建议

  当前,我省正在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城乡发展理念,深化拓展“点、线、面”攻坚计划,尽快改变城乡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是建设“三个更加”福建的必然要求。参照江苏、天津经验做法,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全省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构筑生态宜居高地为目标,清理、整修、建设紧密衔接,楼、院、墙、绿、路、灯同步推进,尽快改变城市面貌。2012年底前,各地完成每条道路、每个片区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并以城市中心区域为核心,实施一批重点路段和主要出入口、中心公园、广场周边景观整治,树立典型示范,取得初步成效;2013年全面铺开,由中心区向城郊延伸,由主要道路向次支道路拓展,由重点地区向社区里巷推进,由平面立面向城市天际线提升,2014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市容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2、加快农村环境整治。按照“点线面”攻坚计划提出的“七好”要求,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重点实施修整道路、整治立面、净化环境、绿化美化、雨污分流、人畜分离,治理规划建设无序、环境“脏乱差”和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2012年底前每个设区市打造10个以上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宜居新村,2013年全面铺开,2014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完善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3、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成立省级推进城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城镇化发展工作会议,对各地推进城镇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城镇化推动城乡建设一体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推动工业发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4、坚持规划先行,提升城乡规划层次和水平。一是借力借智名家大师,聘请国内外知名设计团队和名家大师,参与方案设计、评审,建立本省高校、规划设计单位、名家大师挂钩制度,形成“一对一”帮扶机制。组织评选福建省规划大师,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开展送规划、设计、技术下乡活动。二是创新城乡规划管理,推行规划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规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三是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继续联合举办规划培训班,将市县主要领导纳入培训对象,提升培训层次、内容。

  5、抓福州,树典型。建立省、市合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共同推进福州市容环境整治,尽快改变福州城市面貌。省直各部门要主动介入福州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主动做好涉及单位自身的拆迁、拆违、立面整治、围墙拆除、绿化美化等工作,并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支持帮助。福州从水系整治、公园绿化等群众最关心、领导最关注的地方抓起,短期内有看得见的成效和变化,合力树好福州这个典型。

  6、强化工作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领导挂点帮扶制度。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报送省政府,将整治项目纳入城市建设战役。省里制定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对各地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章立制。省住建厅近期制定出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控规编制导则》、《城市设计导则》以及建筑立面整修、园林绿化等一系列工程验收、检验评定标准。推进《福建省城市管理规定》立法工作,修订完善各项管理标准和考评细则。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以奖代补”,涉农资金重点向村庄规划建设、环境整治倾斜。建立大中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等挂钩帮扶村庄整治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捐助、企业赞助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四是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动员广大市民、农民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树立典型示范,总结每个阶段不同类型的典型,供借鉴推广。(完) (厅城建处)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hygl/csjs/xyxx/201208/t20120831_28627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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