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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时间:2022-04-03 00: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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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建议〔2020〕26号 签发人:孙众志

  郭乃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雨洪管理体系建设策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结合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转变思想观念

  优化城市雨洪管理体系、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城市建设领域的调结构、转方式。“海绵城市”的建设需要全社会转变观念、形成共识,特别是各市县政府作为城市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更需要充分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并付诸实际行动,各个相关部门和行业也要同步推进。为此我厅在不同层面开展大量宣传、培训工作,既包括住建、水务、国土等管理部门培训,也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等专业培训。目前,在总结前一时期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各地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建设成本高等问题,我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成本建设白皮书》。

  二、加强规划引领,建立管控机制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山理论”,结合新时代的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将“海绵城市”的要求贯穿于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过程,并转化为具体管控指标,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基础上,强化对森林、水系、湖泊等大海绵体的保护,营造层次清晰、架构分明的开放空间和城市体系;强化城市绿线、蓝线等划定,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给自然留下更多空间。

  三、立足本省实际,完善技术标准

  针对北方寒冷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典型问题,总结了溢流污染控制、透水铺装冻胀破损处理、融雪剂渗滤弃流、城市排险除涝等创新经验与成熟做法,探索道路源头减排与生态沟渠行泄通道技术与标准做法、快速确定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图表法、雨季混接截流溢流处理设施关键设计参数与设计方法、北方寒冷地区雨水设施景观设计方法(材料、植物)、道路井圈加固工艺共五种成熟技术,制定了《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DB22/T168-2017)、《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标准图集》(吉J2017-060)等地方技术标准和文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即将下发《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规划、可研、施工图设计、工程管理等各阶段要求各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方法。

  四、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考核评估

  自2015年起,我省开始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国家试点白城市为首,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松原市、通化市、辽源市、梅河口市和珲春市等8个省级试点城市均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一把领导担任组长,形成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求规划建设的建筑和小区、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广场、停车场、城市水系、排水防涝设施等项目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实施。我厅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先后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建设〔2017〕6号)、《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吉建设〔2017〕8号)、《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吉建设〔2017〕11号)、《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等文件,督导各地建立海绵城市专项审查长效机制,在规划条件中增加海绵城市相关规定和技术指标,将海绵城市纳入到施工图审查中,没有海绵城市专篇设计的不予通过。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绩效评估。

  感谢您对城市雨洪管理和海绵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给予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落实,以提高全省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的品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洪杰 0431-8275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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